借疫情營銷戶外廣告?小心違法!廣告管理不容松懈
發布時間:2020-03-01瀏覽次數:0
追熱點是廣告界一直在用的營銷手段,但追熱點也需審時度勢!不是所有熱點都可以追,都能追。最近處于疫情期間,有幾家公司發布了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廣告(遼寧省市場監管局于2月17日公布),廣告君整理出來,希望消費者提高警惕,廣大商家、廣告主們引以為戒。1月25日,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盤錦益壽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二部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海報標注“新型肺炎就用金蓮花口服液,提高免疫力抗病毒”廣告語。經查,海報上宣傳的內容與金蓮花口服液的功能主治不相符,廣告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興隆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1月28日,北票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北票市新華路有人張貼懸掛非法戶外廣告,廣告內容為“喝水靈子水,能強壯身體,能預防流感和細菌、病毒;水靈子儀,秒殺一切凈水器,長期使用30年,中間不用維護;水靈子儀過濾的水對高血壓、高血脂、血黏、糖尿病都有很好的治療效果”等,涉嫌發布虛假廣告,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北票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1月31日,丹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丹東康達中醫院在微信朋友圈做企業廣告宣傳時,頁面中含有“近日丹東發現多例新型冠狀病毒者,防控病毒形勢日趨嚴峻。丹東康達中醫院遵循‘不治已病治未病’的中醫理念,針對北方寒冷干燥天氣,為您準備預防新冠等肺炎的小藥方,代茶飲,便于隨身攜帶的避瘟囊和芳香辟穢的優質艾葉,助您預防感染,共抗病毒。”等虛假廣告用語,經查,當事人廣告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丹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此前,全國多個省市及地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相繼出臺相關規定,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加強廣告市場監管。以湖南省、湖北省、天津市為例。不難發現,市監局所出臺的條例中對于野生動物買賣、藥品虛假宣傳方面規定較為嚴格。其中,天津市在規定中特別指出,戶外等各類媒體,需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廣告發布審查,自覺履行主體責任。一、嚴禁發布含有不正確導向、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內容的廣告。二、嚴禁發布含有涉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的違法廣告。三、嚴禁發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四、嚴禁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五、鼓勵廣告協會、各類媒體、廣告公司等企事業單位發布疫情防控公益廣告。六、鼓勵廣大人民群眾通過12315熱線等渠道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投訴、舉報涉嫌違法廣告線索。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法廣告。一、嚴禁發布含有不正確導向、妨礙公共秩序和有損公序良俗內容的廣告;二、嚴禁發布涉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以及野生動物捕獵工具相關的違法廣告;三、嚴禁發布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和涉及口罩等防護用品的違法廣告;四、嚴禁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嚴禁假借預防、控制疫情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違法宣傳。嚴禁發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的廣告,確保正確的廣告導向。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嚴格按照審查批準的內容發布,禁止未經審批或者篡改審批內容發布上述類別廣告。廣播、電視、報刊、網站、App、微信公眾號、戶外等各類媒體,要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廣告發布審查,自覺履行主體責任。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管理的通告》,要求嚴格履行廣告活動主體責任,不得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制品提供廣告服務,嚴禁發布虛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廣告,不建議發布易導致人群聚集、增加感染風險的商業促銷、展覽展銷、商業演出、游樂活動等廣告,鼓勵發布疫情防控公益廣告。
疫情當前,我們能做的就是靜下心來,共同抗“疫”,杜絕虛假宣傳。廣告人更要合理運用廣告資源,積極宣傳疫情防控知識,讓正能量走遍中國母親的每一寸肌膚!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