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廣告協會參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專題座談會
發布時間:2023-10-07瀏覽次數:0
9月21日下午,山西省財政廳組織召開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執行情況專題座談會。會議根據《財政部辦公廳中央宣傳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工作的函》(財辦稅〔2023〕9號)精神,圍繞我省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座談。
參加座談的領導有:省財政廳綜合處處長薛朝陽、綜合處副處長袁雙燕、綜合處二級主任科員趙夢竹;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非稅收入處處長趙杰、非稅收入處副處長武健、非稅收入處一級主任科員張旭光、綜改稅務局社保非稅科科長田海梁、太原市稅務局社保非稅科科長麻勇等。
參加座談的廣告企業代表有:省廣告協會會長、山西英皓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亞英,山西廣播電視臺財務科副科長宋敏凱、財務科科員賈凝馨,山西領先云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會計陳洪英,太原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郭煒嫻,太原巨量引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財務郭煒嫻等。
會上,省財政廳介紹了2019年以來我省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政策、減免政策和收入情況。省稅務局介紹了我省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執行情況,包括減免金額、惠及企業和群眾等情況。各廣告企業介紹了2019年來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情況。
李亞英會長在座談會中談到,減免征收文化建設事業費,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廣告業的重視,在困難時期為行業減輕了負擔。我們將積極回報政府對廣告行業的支持幫助,協會將積極發揮廣告行業連接生產和消費的橋梁作用,積極傳播品牌、樹立品牌,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積極引導消費、促進消費、拉動消費,服務消費擴容升級。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一種規費,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的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2019年到2024年,按50%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2020年到2021年,由于疫情影響,國家出臺政策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互聯網和各種新媒體不斷涌現,廣告業的發展逐步進入高質量、低利潤階段,越來越多的廣告企業反映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問題。湖北、上海、江蘇等地區陸續出臺了文化事業建設費支持政策,對其轄區廣告企業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給予財政補貼。
今年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多措并舉推動服務業提質增效。下一步,省廣告協會將積極開展“廣告業文化事業建設費支持政策”調研,研究分析通過地方財政獎補政策給予支持的可能性,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促進廣告業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廣告業減負紓困措施落地見效。
編輯:楊瀾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