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項改革推動教育督導“長牙齒”、上水平
發布時間:2021-08-21瀏覽次數:0
8月19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省委、省政府印發出臺的《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次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是立足我省實際,推進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具有山西特色的教育督導體制機制。
《實施意見》共7部分、28條,主要內容集中體現在管理體制改革、運行機制改革、問責機制改革、督學管理改革、保障機制改革等五項改革上。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李秋柱介紹,在管理體制上,調整充實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由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長任主任,省政府協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書長和省教育廳廳長任副主任,成員單位擴增至23個。省教育廳設立總督學、副總督學,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在運行機制上,建立健全“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通過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過程性督導與結果性督導、日常督導與隨機督導、明察督導與暗訪督導等“四個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教育督導的針對性、實效性。在問責機制上,完善報告、反饋、整改、復查、激勵、約談、通報、問責等八個方面的制度,同時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等聯動機制,強化了教育督導權威性和嚴肅性。在督學管理上,要求各地督學原則上按與學校數1:5的比例配備,部分學生數較多的學校按1:1的比例配備,督學每年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30個學時。在保障機制上,要求各級政府應根據本地區教育督導工作的實際需要,將所需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由教育督導機構統籌使用。
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侯文一介紹,《實施意見》主要體現了三個特點:加強頂層設計,將理順管理體制、提升督導權威性作為著力點和突破口,第一次從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問責機制、督學管理、保障機制5個方面對改什么、怎么改作出系統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第一次明確提出教育督導的職責重在發現問題、診斷問題、督促整改;強化責任追究,力推教育督導“長牙齒”,第一次明確被督導單位的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被督導單位落實整改意見,整改不力要負連帶責任。
《實施意見》對我省教育督導作出系統設計,對于推動我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全省教育系統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用好督導“利劍”,提升治理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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