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加強信用監管
發布時間:2021-08-05瀏覽次數:0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8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等三個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擴大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列入范圍,聚焦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市場監管領域,針對市場秩序中固疾頑癥,出重拳、下猛藥,強化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著力解決群眾痛點、治理難點,真正讓市場監管長出牙齒,實現“利劍高懸”,促使市場主體存戒懼、知敬畏、守規矩,提升守法誠信經營意識和水平。
新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和新制定的《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共同推動解決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較長、信用修復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通過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制度,縮短信息公示期限,規范信用修復程序等,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重塑信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新格局。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三個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公布施行,對推動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高質量發展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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