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最新導則出臺,門頭招牌必須這樣設置!
發布時間:2020-05-30瀏覽次數:0
戶外廣告和招牌是城市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規范戶外廣告和招牌標識設置管理,對于改善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和風貌具有重要作用。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指導規范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行為,近日《青島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導則》(以下簡稱《導則》)正式印發實施。
《導則》以《青島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為基礎,通過圖文并茂的形式更加直觀地展現了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標準和規范,使《規范》更易理解、更可操作。
《導則》共10個章節,包括戶外廣告設置、招牌設置、公益廣告設置導則、材料選用、設計安裝、安全檢測等內容,主要對《規范》中規定的定義分類、設置形式、位置、數量、尺寸等相關規定進行配圖說明。
《導則》通過圖例表明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與所依附物體的相對位置、大小、數量等關系,直觀地展現了戶外廣告和招牌的定義分類。
改造前
改造后
禁止設置商業戶外廣告和招牌的區域和情形,詳細的表明了城市建成區禁止設置大型立柱式戶外廣告、禁止利用條幅設置戶外廣告以及招牌設置應遵循“一店一招”按規范設置等規定,并在附錄中增加了專業術語的配圖說明便于理解。
《導則》立足推進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精細化管理,涵蓋各類設置情形圖例,如建(構)筑物上的戶外廣告、公共設施上的戶外廣告、移動式戶外廣告以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廣告設置規定以及外墻型招牌、落地型招牌等,均以彩色示意圖形式說明,力求更加全面、精準、細致地展現《規范》條款。
在戶外廣告建設部分,材料選用方面精致的展現了“金屬材料、混凝土材料、焊接材料和其他材料”等詳盡規定,安裝方面展現了“安裝結構、高層廣告設施安裝、焊接技術、螺栓安裝”等詳細的標準和要求;在戶外廣告管理部分,將“四周不得超出墻面外輪廓線”、“廣告設施嚴禁遮擋窗戶”、“建筑同一立面只允許設置一塊或一組廣告”等設置標準更加精細的以圖案加以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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